打謠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
來源:szwhjy.com 發布時間:2024年08月27日
2024年是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為充分認識網絡利弊,增強群眾辨謠、辟謠的能力,共同營造“不信謠、不傳謠、不編謠”的網絡氛圍。鐵西區公安分局堅持“打防管控”一體推進,嚴厲打擊各類網絡謠言,堅決遏制網絡謠言高發頻發態勢。
一、什么是“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微博、國外網站、網絡論壇、社交網站、聊天軟件等)而傳播的謠言,沒有事實依據且帶有攻擊性、目的性的話語。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政治人物 、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
二、“網絡謠言”有哪些特點
1、來源模糊,隱蔽性強
網絡謠言的信息來源不明確,通常以若干圖片或者視頻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現,圖片和視頻往往看不出明確的時間地點,只有事件本身,造謠者往往就是借助這種模糊不清的信息斷章取義地博取“吃瓜群眾”的眼球。
2、傳播迅速,影響力廣
當今社會謠言傳播方式更加多樣,網絡謠言借助互聯網傳播優勢,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通過裂變式傳播,快速廣泛地抵達受眾。成本低,速度快,一張圖片或者一個視頻短短幾個小時就可以成為網絡熱點事件,影響十分廣泛。
3、內容荒誕,蠱惑性大
標題往往涉及我們當下的生活,容易吸引眼球,危害性極大。等真相浮出水面時,許多網民已經上當受騙。
造謠、傳謠需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網絡造謠、傳謠的犯罪成本很低,只需要守著電腦和手機敲一段話,再貼一張以假亂真的圖片即可,但為此付出的法律代價卻不輕。網絡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理所應當受到規則的約束,違反網絡秩序規則也將受到相應的懲罰。我國法律關于網絡謠言的責任,根據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行政違法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三、面對“網絡謠言”應該怎么做
1、謠言止于智者
不盲從聽信網絡的只言片語,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內容不要隨意編輯、轉發,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風,要有求真務實的品質,通過官方等正規渠道了解信息,堅決不做造謠者和傳謠者。
2、增強自我保護
知識儲備越充足,辯證思維就越強,謊言在知識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讀書、讀好書,掌握一定的社會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自覺學法守法
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享有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也要承擔起維護真相的義務。對法律心存敬畏,學習法律知識,培育守法好習慣,保護自己也是保護我們的家人。
4、參與網絡建設
你傳播的任何一個謠言都有可能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要謹言慎行,拒絕成為“鍵盤俠”,堅決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每一個網民都有義務抵制網絡謠言、虛假信息,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舉報網絡謠言、虛假信息,不冷眼旁觀。
鐵西網警提醒:
凈化網絡環境,打擊網絡謠言
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
提高防范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攜手共建清朗網絡家園
一、什么是“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微博、國外網站、網絡論壇、社交網站、聊天軟件等)而傳播的謠言,沒有事實依據且帶有攻擊性、目的性的話語。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政治人物 、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
二、“網絡謠言”有哪些特點
1、來源模糊,隱蔽性強
網絡謠言的信息來源不明確,通常以若干圖片或者視頻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現,圖片和視頻往往看不出明確的時間地點,只有事件本身,造謠者往往就是借助這種模糊不清的信息斷章取義地博取“吃瓜群眾”的眼球。
2、傳播迅速,影響力廣
當今社會謠言傳播方式更加多樣,網絡謠言借助互聯網傳播優勢,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通過裂變式傳播,快速廣泛地抵達受眾。成本低,速度快,一張圖片或者一個視頻短短幾個小時就可以成為網絡熱點事件,影響十分廣泛。
3、內容荒誕,蠱惑性大
標題往往涉及我們當下的生活,容易吸引眼球,危害性極大。等真相浮出水面時,許多網民已經上當受騙。
造謠、傳謠需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網絡造謠、傳謠的犯罪成本很低,只需要守著電腦和手機敲一段話,再貼一張以假亂真的圖片即可,但為此付出的法律代價卻不輕。網絡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理所應當受到規則的約束,違反網絡秩序規則也將受到相應的懲罰。我國法律關于網絡謠言的責任,根據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行政違法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三、面對“網絡謠言”應該怎么做
1、謠言止于智者
不盲從聽信網絡的只言片語,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內容不要隨意編輯、轉發,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風,要有求真務實的品質,通過官方等正規渠道了解信息,堅決不做造謠者和傳謠者。
2、增強自我保護
知識儲備越充足,辯證思維就越強,謊言在知識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讀書、讀好書,掌握一定的社會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自覺學法守法
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享有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也要承擔起維護真相的義務。對法律心存敬畏,學習法律知識,培育守法好習慣,保護自己也是保護我們的家人。
4、參與網絡建設
你傳播的任何一個謠言都有可能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要謹言慎行,拒絕成為“鍵盤俠”,堅決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每一個網民都有義務抵制網絡謠言、虛假信息,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舉報網絡謠言、虛假信息,不冷眼旁觀。
鐵西網警提醒:
凈化網絡環境,打擊網絡謠言
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
提高防范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攜手共建清朗網絡家園